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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在成都认识了一个朋友。他说带我们去西藏耍。然后去了过后就不让我们回来,他说我们用了他很多钱,然后强迫我在KTV上了一年半的班,当时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都是给了他的,然后我想回来。他就叫我写欠条给他。由于当时害怕他就说我还欠他6000,其实根本没有欠他的,过后我悄悄跑回成都,他又开始找我,直到有一天晚上他找到我,并强奸了我。过后他又开始恐吓我家里人,叫我还钱,直到现在他都在找我,我该怎么办?求咨询他就叫我写欠条给他。并强奸了我。叫我还钱,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27 0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没有欠条,只要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起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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