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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工作期间被一同事推到电梯殴打,造成了轻微的人身伤害,但是当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顾及公司脸面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公司领导表示会还我公道,但是由于对方在事后完全没有悔过行为,态度及其嚣张,在人事进行调查时更是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事实,现在公司更是想要息事宁人,我不能保证此人后期是否会对我造成更严重的人身伤害,而且此人在事发时监控视频都已经拿到的情况下都完全没有悔过行为,我想问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轻微的人身伤害,是否会对我造成更严重的人身伤害,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2019-10-01 12: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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