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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2015.12.21购买汽车一辆,4S店告知现在购车可享受三千元惠民补贴,并且购车后一月左右到账,我中间去了多次询问未果,我上次趁他们经理在去找经理谈,经理口头承诺2016.8.15日之前能够退回惠民补贴,如果到时间没有退回的话可以进行双倍赔偿,我偷偷使用手机进行了录像,到今天2016.8.29日了打电话询问又说到9.5日退回,这种情况可否起诉消费欺诈,并进行赔偿,补偿由此事引发的交通费电话费误工费等请问我于2015.12.21购买汽车一辆,如果到时间没有退回的话可以进行双倍赔偿,这种情况可否起诉消费欺诈

合同纠纷 2019-10-15 18: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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