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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去年4月份入职的。试用期过后。我去年7月份上班期间,因肚子疼的很厉害,便去了医院,医生诊断出是卵巢囊肿,当天就做了手术。术后一个月去厂里上班。应为老板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到厂里就问有没有报销的,老板说没有。之后也就没有去追究。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己自费的。但是就在前段时间,厂里有同事做了个小手术,阑尾炎!老板竟然给报了5000。我就是觉得挺欺负人的。所以我想问问还有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我去年7月份上班期间,有没有报销的,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己自费的。有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

交通事故 2019-10-18 17: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给您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且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如果您主张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您需要证明该签名是伪造,且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的入职时间以及工资水平,您举证会有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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