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一块地在十多年前,有十多户农户修建一条乡村公路占用我这块土地,当时协议每平方丈土地每年以6公斤粮食折价租用,每年租金通过农业税收转帐。在近几年来国家没有征收农业税这一项目了,我也就没有得到任何租用费用。今年来在原修建乡村公路的十多户农户里有一人把我这块地修公路后,公路外边剩下的坡土卖给他人建房使用。特咨询一下律师们:卖我土地的人是否违法、这块地的土地权是否还是我的、我要怎样找回我的土地权、如需申诉应该怎么写申诉。是否违法、是否如需申诉应该怎么写申诉。

合同纠纷 2019-10-19 0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