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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母亲骑电瓶车让路,把另外一个推着自行车的阿姨(70岁左右),碰到了,没有报警,当时我母亲带着这位阿姨到附近的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没有大碍,没有骨折等,在医院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母亲出的,但是医院的发票在哪位阿姨哪里,后来我母亲也买礼物去看了哪位阿姨,并给了随身携带的100药费,由于哪位阿姨身上有旧伤,说现在腿一直疼,走不了路,天天打电话,骚扰家人,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旧伤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在医院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母亲出的,但是医院的发票在哪位阿姨哪里,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旧伤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19-10-07 1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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