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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我加盟了一家很小的门头店,做过桥米线,主要就是觉得他做的挺好吃,就加盟了,他没有注册公司,只有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交了60000元加盟费之后,又交了3000元押金,说是只允许以后从他那里进货,主要就是米线以及所有配料,但是他给我的货物,所有标签啊,生产商啊,加工场地啊,编号啊,许可证等等,什么都没有,被他替换掉了,应该就是防止我直接找到生产商家,越过他,直接来进货,这种情况下,他这么做对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他没有注册公司,只有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编号啊,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工商事务 2019-10-03 05: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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