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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79年顶替母亲工作的八六年我调到塑料厂工作,由于车间属于有毒作业90年因病住院,出院后,我请求调动工作,领导以车间成包为由,没有给我解决,告诉我要不在家休息,要不调别的单位,于是93年要求调走,后来说我的档案找不到了,让在家听信,我多次找单位无果,2005年,在找单位,单位给我出事证明说我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市场,到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我的人事关系没有,后来单位让我听信,一直没有给我回复,2013年,我去补档案,单位告诉我找到了,请您帮我怎么办?单位给我出事证明说我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市场,到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我的人事关系没有,请您帮我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24 0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要调动员工岗位或是工作地址,需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合同存在重大变更,除非你们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址有写到目前要派去的工作地址又或者改变的工作地址不属于重大变更,否则,都是需要协商。
    还有岗位的调整,对于工人工资是否变相减少、劳动强度是否变相加强等等,这就是关于你提出的公司同等岗位调动是否必须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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