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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实习工作,然后进了一家公司,在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培训公司的情况下签了培训协议,还向那个公司所说的第三方机构贷款了16000多,最后加上利息要还款两万多。在签合同之前都说的是公司实习,两个月后就可以接项目然后拿提成,最后才发觉是培训公司。而且签订协议之前说,四个月实习之后就立马转正,可以留在本公司也可以分配到合作公司,最后五个多月结束之后,就是公司把个人简历放到网上的招聘平台,根本就没有什么合作公司或留在总部。现在培训协议结束了有办法可以不还这个贷款么?可以留在本公司也可以分配到合作公司,根本就没有什么合作公司或留在总部。现在培训协议结束了有办法可以不还这个贷款么?

离婚 2019-10-03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后有贷款,在离婚时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说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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