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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因建房子发生口角,对方老婆路上遇见我家人威胁说他老公准备要打我,我家人没有理会她。几天前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推倒我,我撞到货架,被货物砸到,随后我起身捶了他老婆胸口几下,他抄起斧头准备砍我被人拦下,我拿起锤子砸了他摩托车的镜子,而后被众人拦下。警察赶到现场后调走监控视频,而后我去医院检查,撞伤以及拉伤包扎后回家,两天后得再复查。而他老婆直接去住院说被我打伤。两天后我复查医生说这段时间每两天得复查一次。目前第三天,警察了无音信,也没有任何通知说去做笔录。半月前因建房子发生口角,我撞到货架,他抄起斧头准备砍我被人拦下,而后我去医院检查

离婚 2019-10-23 12: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样的归责,或者是责任的分配,要看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看谁该承担多少。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这时候,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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