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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我在路上开车撞到一名73岁老人。事故后,交强险垫付了医药费10000元。现伤者已出院,医院产生的费用在10000元以内。现在对方拒绝提供医院费用的票据(甚至连票据照片都不提供),只是要求我出钱私下解决后才给票据等。我觉得不能承受他提出的赔偿金额。事情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他不起诉,就是用短信或者口头威胁我,说让伤者住到我家去等系列言语。 我已经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派出所说如果对方去我家闹事,就打110,他们会处理。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在路上开车撞到一名73岁老人。交强险垫付了医药费10000元。他不起诉,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11 19: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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