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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侯某某,为了男蒋某某离婚了,然后在一起一年多,蒋某某用侯某某身份证借了一些网贷,信用卡。一共是7万块钱。之后蒋某某给侯某某拿出了3万多块钱。来还信用卡。网贷。后来蒋某某因为诈骗近了监狱。侯某某不知道这3万块钱是不是蒋某某诈骗来的。现在蒋某某在看守所里,没有判刑呢。也没有开庭呢。侯某某会不会有法律责任。但是蒋某某给侯某某写过一张纸条。纸条内容是。2017年9月13日之前。侯某某欠了债务7万元。所有债务都由蒋某某承担,一旦蒋某某有什么事非。这笔资金由蒋某某家里来交给侯某某蒋某某用侯某某身份证借了一些网贷,是不是蒋某某诈骗来的。没有判刑呢。也没有开庭呢。

综合法律 2019-10-22 0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网络诈骗也是诈骗的一种,按照司法解释诈骗达到3000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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