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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卖家,代理了别人的品牌,我的授权是从我这边的品牌区域分销商这边授权的,不是总总公司授权,授权时间是14年7月份左右到16年7月份左右,后面分销商跟总公司发生点问题,就没做了,我的授权就直接改从总公司那边授权,问题是总公司当初把商标上的一个图标授权给原来这个分销商,授权时间截止到2020年,我们却不知道还一直在用,毕竟商标是一体的,后面被这个分销商起诉了,庭外和解赔偿十万元,我想了解的是:第一,这个赔偿款合理吗?第二,总公司知情不报有没有责任,我可以起诉他嘛?起诉他有胜算嘛?代理了别人的品牌,这个赔偿款合理吗?有没有责任,我可以起诉他嘛?起诉他有胜算嘛?

诉讼 2019-10-01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不是必须经过代理机构的。它具有两种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公地在北京)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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