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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3岁被一个醉鬼打了,我父亲一根肋骨骨折,之后母亲给我和我的嫂子打电话赶到现场,前提我俩都是女人,于是与醉鬼辩论平什么打人,期间醉鬼又跟我俩女人动手了,回来醉鬼的老婆也上来一起打我们两个!我们两个女人还手了,但是也在被打时还手的,属于自卫吧!醉鬼的脸上有划伤!现在警察说我和我的嫂子也要受处罚拘留3天,这太不合理了吧?醉鬼和他媳妇把我们两个女人又打了,把我们一家都打了,然后我们这边还要都拘留3天,醉鬼要拘留15天,双方都要受处罚,能我们交点罚款,不拘留3天吗?这个事和警察调解管用吗?于是与醉鬼辩论平什么打人,但是也在被打时还手的,不拘留3天吗?

综合法律 2019-10-24 16: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搜索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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