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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您好:去年11月,一个网友借了我8200块钱,当时她在外地没有写借条,她开始说按月还一千,后来又说今年六月一次还清,也不让我中间联系她,结果6月只还了1200,让她写借条一直不给写,她只说没钱等有钱再还,现在开始玩消失,打电话不接,短信她也不回信,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够起诉的了她吗?钱还能追回来吗?我只知道她的银行卡号姓名电话号码,有转账的凭证。她的身份证号不知道,这个需要去开户银行调取,还有她的家庭地址需要去派出所查询,我只知道她是藁城人,如果我想委托律师起诉的话,费用大概多少?我需要做什么?谢谢当时她在外地没有写借条,让她写借条一直不给写,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够起诉的了她吗?我想委托律师起诉的话

债权债务 2019-10-11 0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民事诉讼中,接受起诉状送达时,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委托书。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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