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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在强迫交易案里他就是个跑腿的这是俩伙合伙做的事对伙只有一个老汉56十岁他应该是15年不就16年干的这个事我朋友这伙算他总共五个人是17参与进来的干了78个月18年二月份我的朋友被抓看守所羁押7个多月只抓到了他一个人和合伙的那个老汉十月初的时候开的庭判了4年老汉判了五年我也查过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我想问的是我朋友被判的是不是不合理啊依据什么判刑?还有就是对未归案的人员接下来走什么样法律程序?对未归案的人员被抓或归案以后是不是也是跟他的判刑结果一样啊?对未归案人员被抓或归案以后还有没有权利找律师辩护了?是不是不合理啊依据什么判刑?还有就是对未归案的人员接下来走什么样法律程序?有没有权利找律师辩护了?

刑事辩护 2019-10-23 1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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