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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租用甲方的住房作经营饮食之用,合同期间向甲方要求转让他人,甲方不同意。几次的双方谈话都是乙方要求转让租房,甲方坚持不同意,并且态度明确.要继续租就租,不租就退租,搬出,转让是不给的。不久几天乙方末打任何招呼就自己搬出,已用水电费不给,应交租金时没有交,人去房空,又不交房,又不交钥匙,打几次电话乙方不接电话,去找当时订立合同乙方的主要说话人问讯说不知道,找我做什么,不租了,还说是甲方叫搬出的,乙方这样说对吗?是甲方的错还是乙方错,现在己将近半月,不知乙方在那里,这样的状况能拖吗?乙方怎么办?甲方怎么办?请问律师。甲方不同意。甲方坚持不同意,转让是不给的。已用水电费不给,又不交房,还说是甲方叫搬出的,还是乙方错

合同纠纷 2019-10-22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要注意事项如下:
    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③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④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⑤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⑥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⑦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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