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为女儿脚受伤不能走路,向厂里我所属部门领导请假,第一次请假批准了,但女儿脚伤还未好也还不能走路,因为住院都住了个多月,还做了两次手术,只好再次请假,厂领导以我请假太多太久多理由,要求我辞工,领导把辞工书给时因为我急着要回去照顾女儿,就在辞工书上签了名和日期(日期是4月3日),什么辞工理由都没填写就走了,当时我并不想辞工的,但没有办法,如今厂里叫我回去办理辞工离厂手续,但我仍然不想辞工,但我女儿的伤又还未好,医生说暂时不宜行走怕影响恢复,厂又一意要我去办辞工手续,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有什么说服办法可以解决?急盼指教,领导把辞工书给时因为我急着要回去照顾女儿,什么辞工理由都没填写就走了,当时我并不想辞工的

合同纠纷 2019-10-23 1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