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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2年时在打工的那里欠我六千元钱,一直未给,有借条,她也摁了手印,一直到2014年也未给,实在没办法我就去本地法院起诉了她,当时第一次是调解,她也去了,说好一个月还三千,两个月还清,但是两个月过去了还是一分钱也没给,后来给法院打电话,法院让申请强制执行,我也申请了,可是负责我这个案子的人每次打电话都是推脱,一开始说给她打电话她不接,后来又说让我找到他在跟他联系,后来我找到了她,紧接着跟法院负责这个案子的人打电话,告诉了她我找到了,可以后来在打,就是从来不接我电话了,现在事情过去半年多了,一直未果,我想问下。我还能怎么办?有借条,当时第一次是调解,法院让申请强制执行,我还能怎么办?

调解 2019-10-18 12: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对未成年人送达起诉书可以不通知家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审判程序和诉讼权利、义务。
    第四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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