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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欠我们三个人五万多块大洋的工钱,老板打了欠条,一直不给,到法院起诉,后来法院调解一次,限他在今天2月一号前还清,后来老板还是没还一分,法院说是申请强制执行,查老板账户没财产,像这种情况还能把钱追回吗?有什么办法老板打了欠条,后来法院调解一次,法院说是申请强制执行,像这种情况还能把钱追回吗?有什么办法

调解 2019-08-11 07: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工伤赔偿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搜索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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