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公司的股东,我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6年的时候我们为了拿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就与一家台湾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子公司,并将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出资,后来由于效益问题,我和父亲不再过问公司事宜,母公司的业务也全转入子公司,并由公司的另一股东负责两家公司的生意,2009年母公司因为两年没参加年检被工商局吊销执照,但子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后来经我去查看发现,那个负责两家公司运营的股东将子公司的全部盈利(工厂租金)全部自己占有,并且对我要求分配利润的要求置之不理,请问我作为母公司的股东能否以那个股东涉嫌侵占去公安局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我是一名公司的股东,我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问我作为母公司的股东能否以那个股东涉嫌侵占去公安局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刑事辩护 2019-10-12 0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