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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我是湖南人,在文昌开了一家餐饮店,店内员工不多,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过年也是正常经营,但是本地的员工就直接旷工回家过年了,旷了4天工,但是店内规章制度是无故旷工超过三天自动离职,工资押金全部没有了,事发前,好说歹说都没用,我还告诉他旷工的后果,但是还是没有,4天后他又回来了,我也跟他是这么谈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那么旷工罚款是必然的,我也看在你工作努力的份上,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如果不想干了,那就什么事都不用谈了,按照规章制度来。他的选择是不干了,而且又想要工资,还带人来我店恐吓我,最后还扯上了劳动法,我该怎么办?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押金全部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07 0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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