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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遇到的情况如下:父母有一套房产(现大概180W),还剩余40多万贷款未还清,去年房产证到手。现在想转名到我名下,我们了解过目前的情况只适合赠送和买卖两种,考虑到以后的情况未知,我们更倾向于买卖的方式,这样对以后处理房产更灵活多变。现有以下问题咨询您的专业意见:1、我们可否先将剩余贷款还清,然后父母定个低价将房子卖给我们。若可,这个买卖价格是否随意定,还是说不能低于评估价。2、如果不将贷款还清,直接用买卖的方式,能否把价格弄低一些再交易?最低到多少?3、买卖的方式需要缴的费用相对其他两种较高,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费用(除了房产证过5年外)?考虑到以后的情况未知,直接用买卖的方式,能否把价格弄低一些再交易?

综合法律 2019-10-02 14: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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