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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因和老公关系不好时在QQ上遇到了他,后来发生了性关系,因我和他工作不在同一地,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但每天他都怀疑我又和别的男人有来往,每天都像犯人一个监视我,电话打个不停,如果晚接了电话都要让我解释一堆,后来他爱人知道了,我就提出不要在交往了,可他偷录了我们在一起的相片和录音来威胁我,先他说可给他几千元钱可放过我,我给他钱后,可他还是不放过我,现在每天都打我上班的电话和我的手机,还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等方式像我的亲人同事朋友污辱我的人格,诽谤,及散发我的相片。使我在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还恐吓我要害我的孩子,我不知这种事可否寻求法律的保护。还是不放过我,还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等方式像我的亲人同事朋友污辱我的人格,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

调解 2019-10-07 11: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遇到电话威胁恐吓,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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