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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胆结石院方要求胆囊切除术,在手术后3天患者腹腔内有大量胆液院方要求立即手术,在患者家属要求转院时院方不支持配合,当时是5月1日晚上9点,节假日多家医院不能马上手术,加之患者病情严重,迫于无赖,只能在当时医院做第二手术。为了了解这次问题的真相,做手术前患者家属要求院方手术时派大家认可的家属一人到手术室做见证并全程录像,遭到院方的反对,在此无赖,又要急于救人情形下就在当晚进行大概3小时多的二次手术,手术后避重就轻的解释为医学上不常见迷周胆管,不是院方手术问题,二次手术为患者做胆管处理和加装引流管 经过6个多月的治疗拔除引流管后3天院方要求出院结束治疗,院方声称在此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和问题在手术后3天患者腹腔内有大量胆液院方要求立即手术,在患者家属要求转院时院方不支持配合,手术后避重就轻的解释为医学上不常见迷周胆管

医疗纠纷 2019-10-24 1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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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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