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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11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并且缴纳了5万定金。次日去开发商那里签订了主合同和租约合同,租约合同中承诺前三年回报6个点,后两年回报7个点,后5年随行就市,回报如果高于7个点会收取10%的佣金,如果不足7个点买房可以收回自用或者自己出租。我们签好字盖好手印,开发商说要收回寄给外地的总部签字盖章。但一年过去了,一直没有给我们合同,也没有收剩下的钱,现在说要更改租约合同,5年后的回报只有2-3个点,并且不能自用必须租给他们,不签不卖了。而我们手里没有主合同和租约合同,只有当时我们签字的照片,照片里没有他们盖章的内容。请问现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法院让他们按照之前的履行法院会支持吗17年11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并且缴纳了5万定金。请问现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法院让他们按照之前的履行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纠纷 2019-10-18 0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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