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田老师您好咨询一下,昨天我在万达逛街,被一女的拉着说免费领取新的试用品,结果被拉进一个屋子里,里面的让我躺下来做皮肤测试。给我涂抹了牙膏,然后用一个仪器涂抹,她说你看你脸上好多毒素,我照镜子吓坏了,期间我一直强调到底是不是免费的,她说贪钱多伤感情,我说你赶快帮我把这个黑的东西抹掉,她好像不愿意说需要时间来散发。后来一个经理似的女的进来了,一直和我说话还夸我漂亮说想留下我,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是转移我的注意力。这个时候她已经给我涂满了整张脸,经理一直问我的名字,问了好多遍,我才回答她,后来她直接拿了刷卡机过来,我前后一共刷了480元钱,说可以做12次。后来回到家我妈说我被骗了,我上网一搜好多我这样的例子。我想知道我打消费者权益热钱可以拿回我的480元钱么。谢谢了……被一女的拉着说免费领取新的试用品,是不是免费的,我想知道我打消费者权益热钱可以拿回我的480元钱么。

消费者维权 2019-10-14 11: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家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而造成人身伤害,轻则皮肉之苦,重则残疾终身以至死亡,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的经营者予以赔偿。其根据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产品质量法》第3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消费者可以请求的具体赔偿范围是:


    1、一般伤害赔偿:

    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

    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

    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2、致人残疾的,除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外,还应赔偿:

    ①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残疾后可能减少收入情况确定费用的标准;

    ②残疾人生活自助用具费,如假肢、轮椅等;

    ③生前抚养人、赡养人的生活费;

    ④残疾赔偿金。


    3、致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下列费用:

    ①丧葬费,以当地一般丧葬所支费用的标准确定;

    ②生前扶养人的生活费;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从事有酬工作的(外)祖父母、父母,不满16岁的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其父母死者或不具有劳动能力或未从事有酬工作的,未满16岁的孙子女,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未满16岁的弟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生活费,一般以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为准,并且只是死者生前应负担部分。

    ③死亡赔偿金;

    ④抚恤金,指有工作的受害人死亡之后,由所在单位给其直系亲属的费用。

    此外,消费者遭到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根据伤害程度。适当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