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2018年11月3日,通过广告宣传在微信上购买了599元x减肥产品,承诺不节食不运动,纯中药,一天一包,不反弹,健康减肥。但收到产品后发现东西并非纯中药产品,并且也不是一天一包,吃后未达到减肥效果。之后不久,x的一位顾问联系我,说我的情况是因为体质原因,要先改善体质才能减肥,并推荐了一位据说是营养师的高级减肥顾问,沟通后说只要3600元改善体质,我再次购买产品。期间使用产品一直要求我不吃饭!哪知过了一些天,这位高级顾问和我沟通又说要我购买分解脂肪的产品,并说我现在体质改善后吃一碗饭相当于吃五碗,如果不继续减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后果,以此恐吓我。在减肥心切和担忧下,我又一次购买了16000元产品,通话时我特意录音询问,是否后期使用产品不会再有别的变动,他说是的。我就以为这是最后一次购买产品了。哪知这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消费陷阱。不到半个月,顾问联系让我买排脂产品。现在我已经停用产品,体重也在一周内反弹恢复到减肥前的重量。现在像x司要求全额退款,但他们一直拖拉,协商时也反复的说我要求的退款金额不合理,请问我改如何解决退款问题?通过广告宣传在微信上购买了599元x减肥产品,是否后期使用产品不会再有别的变动,哪知这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消费陷阱。

公司企业 2019-10-09 1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员工的赔偿,如果与工伤员工协商一致的,除了支付工伤待遇外,应按员工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也要支付工伤待遇的。相关依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