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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信用卡是1月2月份的账单没有还 3月19号接到银行电话催缴 在当天工作人员就要求我全额还款包括我之前做的分期 共计52800元 当天下午我按照账单把最低还款还上了是10539元 实在是没有钱了 晚上银行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说因为我没有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把52800全部还完 要到我婆婆家和我老公单位还有我儿子学校去找 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在当天工作人员就要求我全额还款包括我之前做的分期 共计52800元 当天下午我按照账单把最低还款还上了是10539元 实在是没有钱了 晚上银行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说因为我没有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把52800全部还完 要到我婆婆家和我老公单位还有我儿子学校去找 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请问 我的信用卡是1月2月份的账单没有还 3月19号接到银行电话催缴 在当天工作人员就要求我全额还款包括我之前做的分期 共计52800元 当天下午我按照账单把最低还款还上了是10539元 实在是没有钱了 晚上银行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说因为我没有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把52800全部还完 要到我婆婆家和我老公单位还有我儿子学校去找 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谢谢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在当天工作人员就要求我全额还款包括我之前做的分期 要到我婆婆家和我老公单位还有我儿子学校去找 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10 13: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满足上述情况,银行可能会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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