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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工作了两年,公司倒闭了,发不了工资,现在公司也没信了,你说该咋办呢

刑事辩护 2019-10-27 05: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其二,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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