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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有一个人向我借了很多钱,声称做煤生意,承诺3个月后连本带息还给我。我有借条。但现在早已过了还款日期,这个人不但没有还钱,还逃跑了,其实她什么生意也不做。被她骗钱的有20个人,金额70多万。她没有任何财产。我们到派出所和公安局报案了,想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派出所已经给我们做过笔录,但他们都不立案,也不去找这借款人,外地派出所发现这个借款人在他们那儿,要求当地派出所发函给他们抓人,当地派出所说未立案不能发函。但又强调先找人回来讯问才能立案。

债权债务 2018-08-19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是否写还款日期,以双方协商为准,并无强制性规定,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问题。  

    如果有写还款日期,债务人需要在还款日期届满前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诉讼时效为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果没有写具体i的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不能主张利息,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 借款人跑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你好,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主要看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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