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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试用期员工,对方不接受,非要继续上班,要去XX公司

合同纠纷 2019-10-28 0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先制作《解聘通知书》,然后将《解聘通知书》送至工会审查,工会无异议的,送达员工本人。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具体可以参考一下细则: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除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原因无故辞退员工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 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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