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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全国统招统分的教师。2012年被XX局因涉嫌违法生育而开除公职。2016年已下文恢复公职,2018年才落实编制。可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的工资没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全没补缴。请问:该如何维护我这些合法的利益?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全没补缴。该如何维护我这些合法的利益?

劳动纠纷 2019-10-26 0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否补交你自己决定,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申请自己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新单位是否帮你,看单位的态度了,或者看具体办事人员的态度了。
    不过补交与否对你影响不大。
    公积金规定12个月以上,断了以后,必须再次连续交6个月以上就具备申请贷款资格,你不至于就在工作没找到的情况下要购房吧。
    在没工作的情况下,没有稳定收入,购房贷款基本申请不到的。
  • 社保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即是指: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其具体的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类型来定,原则上每年度只约定一次,新员工入职按入职时当月的工资来申报,老员工每年度按上年平均工资来申报。
      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社保缴费基数规定有上下限,最高不可以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
      也就是员工工资如果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60%,那也是按社平的60%缴纳,如果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200%,就按社平的200%。
  •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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