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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闺女两岁半宝宝,在幼儿园老师没有看管到位,被教室里的饮水水桶里的水烫伤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力看学校的监控吗我闺女两岁半宝宝,在幼儿园老师没有看管到位,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力看学校的监控吗

调解 2019-10-31 11: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费用。《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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