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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再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所有的设备。我该怎么办?我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企业 2019-10-29 0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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