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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未满17岁进厂打工,做了一个月,厂里没有拿合筒签,这孩子做不了就不做了,请问一下这孩子属不属于自动离职,这个月的工钱是否得到不。咨询下未满17岁进厂打工,做了一个月,这孩子做不了就不做了,请问一下这孩子属不属于自动离职

离婚 2019-11-01 22: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立即走,就要与公司协商,经得公司同意。
    3、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购买社保等),你以此为由离职,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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