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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厦门国企男性职工,企业改制2017.6.13有签改制方案,当时我还差6年可以退休,所以企业要让我下岗,并诚若给笔赔偿金,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没抄作,本人也继续在岗上班,直到2019.5.27又通知本人要签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有赔偿金,但赔偿的金额还是按2017年的金额赔,请问这样合理吗?企业改制2017.6.13有签改制方案,本人也继续在岗上班,还是按2017年的金额赔

劳动纠纷 2019-10-26 2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退休前的劳动纠纷可以
    退休后属于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企业赔偿金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是员工主张解除,企业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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