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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房子是祖辈相传下来的,在1985年父亲和叔叔一起出资翻建了老宅,如今要拆迁,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叔叔应该在分配上,可以分的多少?如今要拆迁,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叔叔应该在分配上,可以分的多少?

拆迁补偿 2019-11-02 14: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了,拆迁房怎么分?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安置分三种情况:
    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2、产权调换,拆迁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测量的面积,并计算综合评估值,由拆迁人另行给被拆迁人提供等面积房屋作为调换,此种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3、作价补偿与产权调换向结合。此种方式,系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 同时,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屋,按照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情况,向被拆迁人及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由购房人根据需要,在支付一定的价格后,向拆迁人购买安置房。
    此等安置方式,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可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但是需要原拆迁房屋拆迁人的书面认可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
    ”  第24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货币补偿是大规模旧房改造中的一种新型安置办法,是指拆迁人对拆除依法批准的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评估作价后,以货币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的一种安置方式。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费的发放对象,是在拆迁过程中,因房屋拆迁而利益受到损失的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这里的“所有人”不应当作狭义的理解,除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外,还包括代管人、管理人以及对房屋享有承租权的承租人。
  • p2p借贷名字,房产抵押标是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物(房产)作为担保物在P2P发布的借款标,抵押物经过专业评估后并在相关部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借款,否则出借人有权处理抵押物,用以偿还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抵押物包括有:房产、土地等,P2P对借贷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业务品种。
  • 签完租赁合同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本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不受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依照你提及的合同条款,不交不妥,可能会违约。可与房东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如果是因为不预交房租而退租的话你很难拿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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