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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大股东,我把我对应的认缴款打到了公司的公帐上,是不是就是实缴了注册资本,这需要开具什么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应?我是公司大股东,是不是就是实缴了注册资本,这需要开具什么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应?

综合法律 2019-10-28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 注册资本是在银行开个公司临时账户,把个人投资者的钱存入里面,然后让会计事务所出个报告证明你的投资款到位了,然后把报告交给工商局,开始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但是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
    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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