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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上保险,在前一个公司辞职,有两年没上保险,现在是11年了,如果我把中间断交的两年补缴上,是不是可以算缴纳社保13年了我一直上保险,在前一个公司辞职,有两年没上保险,是不是可以算缴纳社保13年了

保险纠纷 2019-10-27 1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缴和赔偿。如果辞职手续都办理完成了,是不能扣工资的。n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购买。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参保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补交社保的。n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
    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社保保险你缴纳后,如果断交,医疗保险会锁定不能使用。
  • 公司辞退我,没交社保怎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工作是在一年内公司未与你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没给劳动者交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依法补交,如果不能补交的,由公司承担因不能补交社保的损失。

  • 1、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依法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2、公司应每月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3、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综上,如果你还未辞职,建议你不要以个人原因辞职,你可以通过EMS发送被迫解除通知书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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