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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去年11月份我在合肥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房租是700一个月,当时给了房东是5000块钱,房东说有2000块钱押金,我交半年房租还差1200,12月份我又给了房东1200,当时签的是一年的合同,我说我可能住不了一年,我房租5月份到期,但是我3月就跟房东讲我4月要搬走,她也同意了,在4月份的时候她就把房子租给别人,我就搬走了,还说5月把2000块钱押金退给我,5月我找她要,她说六一给我,今天给了我900,还说剩下的不给我了,是我违约了,该怎么办还说5月把2000块钱押金退给我,还说剩下的不给我了,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27 11: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那么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吗?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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