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名誉损失起诉,有人用照片作威胁,并在网上散布谣言,怎样才能起诉

离婚 2019-10-31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所以当别人用侵犯你的隐私权的行为破坏你的名誉,你的隐私权和名誉权都遭到损失,你当然可以就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林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