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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南方不给抚养费,但是他现在在哪,我不知道怎么起诉呀

离婚 2019-10-31 15: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抚养费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你好, 抚养费: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这个是民事案件,不支付抚养费不可能牵扯到刑事上去.离婚后,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估计法院也不会开庭审理,一般都是调解,教育对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服,仍不支付,就走开庭审理程序。

  •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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