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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现在已经属于准毕业生,但由于有挂一科,校方延迟发放毕业证。该学生现投入工作单位,入职时签订《实习协议》,工作内容性质与全职完全一样,该学生的工资是否与学生兼职的计算方式一样?即每月工资超出800元的部分需上交20%的个人所得税?该学生的工资是否与学生兼职的计算方式一样?即每月工资超出800元的部分需上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合同纠纷 2019-10-30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税收筹划兼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时的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不存在这种关系。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全国统一,按下面方法计算: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新的个税税率表 (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5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你现在工资收入为5000元,那你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公司发放工资时,发现金还是直接打卡只是工资发放方式上的区别,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即如果工资数额达到缴纳条件,公司应当依法予以扣缴。《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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