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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暂时无能力还,之前没收到起诉书,昨天家人说收到法院执行书,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我欠别人钱暂时无能力还,之前没收到起诉书,昨天家人说收到法院执行书,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昨天家人说收到法院执行书,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处罚?

刑事辩护 2019-10-31 0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欠别人钱应当积极还款,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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