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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写的是他父母的名字,婚后过户给我和男方,全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10-29 0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双方为结婚在婚前就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多见。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往往在婚前仅达成口头协议,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由于各种原因,仅以一方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贷手续,产权证也为个人。
    在离婚时,往往产权证登记的房主一方否认房产是共同财产,甚至否认对方购房时出过资。共同付首付,也要看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这个问题不光是涉及婚姻法中婚后财产如无明确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也涉及物权法、房产登记法的一些内容。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证取得日期早于结婚证领取时间,又能证明房贷确属一个人还清,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一方名下。不算共同财产。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双方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单方
    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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