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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父亲是农村户口,怎么到母亲城市户口所在地划片小孩读书,可以不迁户口吗?

综合法律 2019-10-28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父母双方协议由一方抚养子女,并由抚养方承担全额抚育费,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经人民法院查证,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实际需要,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在协议约定承担全额抚育费一方的抚养能力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求的,其监护人有权以子女的名义向另一方要求支付必要的抚育费,关于对方没有支付能力的问题,如果确实无支付能力,且子女的实际合理需求,抚养方一方又无力满足,十分必要的情形下,可以以无支付能力一方的个人财务折抵抚育费。
    2、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抚养子女并由抚养方承担全额抚育费,但是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求,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3、一方没有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使用其财物折抵抚育费。
    4、子女的抚育费,按照父母的承受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年度收入或同行业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的给付。
    5、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支付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协议及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数额的合理要求。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条、9条、10条
  •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后应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写明,然后到相应的地点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以户为单位,结合户内符合分配人员的总数,来综合赔偿的:
      1,农村拆迁的,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
      2,外嫁女以及外嫁女的孩子能否享受到娘家村的拆迁补偿,要看当事人娘家村的村规民约的规定;
      3,一般来说,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是不能参考娘家村的利益分配的(不管户口有没有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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