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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我骑行电动车绿灯直行与右转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我与我的乘客不同程度损伤,我的乘客损伤骨折,现在医药费不到一万保险公司不会拿出来,现在才用8000左右,车主现在也不拿钱出来,当是判定责任是我次要责任,我的乘客无责,货车司机主要责任。,之前货车司机垫付了3000医药费,现在快出院了,拿不出来5000多,现在要怎么做当是判定责任是我次要责任,货车司机主要责任。之前货车司机垫付了3000医药费

交通事故 2019-10-31 2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1、你们可以根据对方的伤势协商赔偿事宜,关于医药费,可以由你交强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支付,超出部门由你们按责任比例分担。
    2、你们可以先不支付费用,要求按法院判决的支付,对方也会争取尽快出院。
    3、诉讼费一般由你自行承担,法院的判决将会比较明确,哪些由你承担,哪些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都会标明。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  
    一、交通事故事实和相关证据  
    1、事故的基本事实:  上述时间出租车在经六路纬六路路口由东向西经过路口,摩托车由南向北经过路口,两车在轿车正常行驶的车道内相撞。事故发生时交警称,路口录像监控未开启。  
    2、两车性能及车速鉴定结果:  出租车车速为53km/h。摩托车后轮制动不良。其它均合格。  
    3、现场证人的询问笔录  证人郑××证明:事故发生时南北方向是红灯,东西方向是绿灯。  证人杨××证明:事故发生时路口南北方向是红灯。  
    4、摩托车驾驶员及乘车人的陈述材料(各两份)  2007年3月12日,两人的陈述均为摩托车向右转时发生事故。2007年3月15日两人的陈述材料均称摩托车直行。  
    5、出租车驾驶员的陈述材料  事故发生时南北方向是红灯,东西方向是绿灯。  
    二、关于证据采信: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一方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证据的证明力,则证明力明显大的证据应当予以确认。事故现场两位目击证人均指证事故发生时南北方向是红灯,都与出租车驾驶员的陈述一致,能够互相印证。且证人与出租车驾驶员无厉害关系,交警部门对该证人证言应当采信。  既使本案未进入诉讼程序,交警人员不按证据规则办案,但从日常生活经验上分析,一方面,摩托车驾驶员一方对交警人员的两次陈述自相矛盾,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其主张:另一方面,有两个现场证人证明摩托车驾驶员一方不安信号行驶,据此完全能够作出确定各方责任的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作出无法认定责任的事故认定书的依据是:“因当事双方对事故发生时路口信号灯有异议,经本机关调查”。既然已经作了调查,且调查结果清楚、明确,得出的结论却是“无法查清各方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调查结论与作出的事故认定结论自相矛盾。  
    三、从上述事实及证据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1、出租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摩托车驾驶员的违反行为: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可见,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员应承担次要责任。
  • 车主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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