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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离婚后,还是个人财产。

离婚 2019-10-28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出示相关证明:首付款、婚前按揭部分为父母所出,这样这部分在法律意义上市婚前个人财产,配偶能分割的是婚后的还贷部分(若这部分也是父母所出则全部为个人财产)。
    2、有个漏洞可循,即不动产登记薄的制度,买新房或二手房时都有预告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而之后再追加名字,是没有预告登记费的,三个月内没有主动去登记的,预告登记自动失效。而在财产分割或债权上,不动产登记薄比产权证更有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加上了,但不动产登记薄上的没有,是无效的共同财产。另一方最多的就是限制卖方的权利。
    3、反之若配偶能出具证明房产的首付、或月供有其参与,或你的承诺,则是有权参与分配的。
  •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购买住房,最好事先找律师起草协议,约定各方出资数额,所购买房屋登记房主,或者各方共有产权登记份额,各方对所购买房屋处分权的限制条件等等,由双方父母及子女夫妻双方四方签字确认,方便事后对所购买住房产权进行分割。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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