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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贷上钱这个平台贷款4500一个月后要还5700,1200的利息,这种高利贷可以不还吗,要是不还会怎么,我有房贷的,会不会影响我的房贷,和证信等等这些1200的利息,这种高利贷可以不还吗,要是不还会怎么,会不会影响我的房贷

离婚 2019-11-01 2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一般来说,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其次,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借款人应当偿还。
  • 各家银行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诉讼请求:“请求利息继续计算至贷款清偿之日止。”也就是说,只要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并认可该请求,那么利息就会一直计算,直到所有的贷款本金和欠息全部还清为止。
    官司中如果是这样判决的,那么利息会一直计算到2010年法院拍卖处置抵押物,并全额还款为止。
      在与银行签订时一般都会约定:“抵押担保范围为人民币**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那么,法院在拍卖完抵押物后,获得的现金会依次扣除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然后才是清偿贷款本息。
    所以,最终抵扣的现金额度是会非常大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
    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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